账上有货,仓库是空的;仓库堆着货,账上找不到——这种库存和实物对不上的情况,在中小批发、零售、加工企业里相当常见。以前顶多算"账乱",现在税务机关通过进销项发票、申报数据就能勾画出一家企业的进销存逻辑,账实不符容易被风险比对提示出来,尤其到了注销环节,库存处理不当直接卡住流程。
税务机关如今运用税收大数据开展风险比对:你购进了什么(进项发票)、卖出了什么(销项发票与申报收入),两者一减,理论上剩下的就是应该压在仓库里的存货。如果按发票算出来的库存很大,申报表上却看不到对应的存货处理,或者申报的收入与货物流出量明显不匹配,数据之间就出现了矛盾点,容易触发风险提示。这不是针对谁,数据对得上的企业不会被打扰。
卖了不记账的,补申报。未开票收入同样属于应税收入,应并入当期销售额申报,开票义务该履行的履行。自查补报比被比对出来主动得多,滞纳金也少得多。
账上多挂货的,做更正。没有真实购进的入库要冲回,虚列的成本要调整,涉及以前年度的更正申报并补缴税款。票据与实物对不上的"包装货",越早清理越省事。
盘亏损耗的,走正规流程。该转出的转出、该扣除的扣除,具体见下一节,两条线要分开处理。
第一条线:增值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二十二条,非正常损失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抵扣的要作转出。配套的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826号)第十九条明确,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被依法没收、销毁等情形。正常损耗不在其列。
第二条线:企业所得税。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15号),申报扣除资产损失只需填报年度申报表中的资产损失明细表,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盘点表、内部审批单、损失情况说明、责任认定材料要完整保存,确保真实性、合法性。
账实不符多数不是一天形成的,也不难解决,难的是下决心从头盘一遍。广西金岛财税建议南宁企业每年至少做一次全面盘点,把差异按三种成因归口处理,别等系统提示或注销核查时再被动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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