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对账时,南宁不少老板会发现账上"其他应付款"越挂越多:有的是几年前采购留下的尾款,供应商早就注销了;有的是收客户的押金,业务结束却没退;还有的是老板自己垫的钱,一直挂在公司账上。这些钱看着像"省下来的",税务上未必如此。这篇讲清其他应付款什么情况要转成其他收入、怎么判断、怎么处理。
资产负债表的往来款分两边:其他应收款是别人欠公司的钱,其他应付款是公司欠别人的钱。之前我们讲过股东借款挂在其他应收款那边的风险,这篇讲相反的一侧——公司欠别人的钱长期不还,会有什么结果。
三个常见原因:一是采购尾款长期不结,双方都不提;二是收的押金、定金业务结束后没退;三是老板或股东垫付费用、借钱给公司,财务图省事一直挂在其他应付款,既没有转增资本也没有还款。
只要债务真实存在、债权人还在主张,公司欠的钱就还是负债,不会因为挂了三年五年就自动变成收入。真正决定要不要算收入的,是这笔钱是不是属于"确实无法偿付"。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把收入总额分成九类,第九类是其他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把其他收入具体列了出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也就是说,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在企业所得税上要计入其他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的答复也明确:企业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账款,应按上述规定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对方是主动放弃债权,比如出具书面声明不再追讨,或者双方签协议只收一部分,这属于债务重组。按财税〔2009〕59 号第四条第(二)项,债务人应当按照支付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所得。举例:公司欠供应商 50 万元,双方签协议只付 30 万元,剩下 20 万元对方放弃,这 20 万元就要确认所得。
实务里常听到"应付账款超过三年没付就要转收入"。这个说法来自个别地区早期的执行口径,不是全国统一的硬规则。判断的核心仍然是有没有证据表明这笔钱确实不用还了。可以作为证据的材料包括:债权人注销或者被吊销的登记信息、债权人书面放弃债权的文件、法院裁定或者调解书、长期催收无果的记录。
供应商已经注销、吊销,货款确实无处可付的,属于典型的确实无法偿付,应当确认其他收入。只是电话打不通、消息不回,不能直接当作不用还——要先留存催收记录,把合同、对账单、付款记录、催收记录一起归档,再作判断。
增值税这边要单独看:货物真实购进、用于生产经营的,进项税额不因为没付款而转出;如果购进本身不真实,那是另一类问题,处理方式完全不同。
公司欠股东的钱,只要股东还在主张,债务就存在,不产生收入。但如果股东书面放弃这笔债权,公司同样要按确实无法偿付或者债务重组确认收入。还有一种情况是长期挂账后直接转成实收资本,那属于债转股,要按非货币出资的规则评估、公示、缴税,不能只在账上做个分录。
反过来,股东从公司拿钱挂在其他应收款长期不还,风险在另一头:可能被视同分红补 20% 个人所得税。两个方向都要清理,只看一边容易漏。
逾期未退的包装物押金,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已经明确列入其他收入。其他类型的押金、定金,要看合同约定和业务实质:业务已经结束、对方明确不再索取、公司也不再退还的,按确实无法偿付处理,计入其他收入;如果只是暂时没退,仍然是负债。
第一,确认时点搞错。收入确认在证据形成的年度,不是挂账开始的那一年。今年拿到对方的注销证明,就在今年确认,不要倒回去改前几年的账。
第二,只调账不申报。其他收入在账上体现为营业外收入,汇算时却没有并进收入总额,等于白做。反过来,账上没调、汇算也没调,被数据比对出来就是少缴税款。
第三,把不属于应付的钱塞进来。有些企业把无法支付的工资、预提费用、股东分红都挂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混着用,到了清理的时候分不清性质,反而说不清楚。
其他应付款清理的难点不在做分录,而在判断和证据。南宁不少企业年底一对账,发现几十笔挂账,对方单位早就联系不上,却既没有注销证明也没有催收记录,这时候无论转不转收入都站不住脚。广西金岛财税建议南宁企业把往来款清理放到年底结账之前做:先按账龄分组、逐笔找证据,把确实无法偿付和暂时没付的分开;确认收入的当年同步在汇算里体现;股东往来单独管理,避免和经营往来混在一起。广西金岛财税立足南宁本地23年、服务广西中小企业,提供工商注册、代理记账、金税合规账、账务梳理、财税咨询等一站式工商财税服务。如需了解其他应付款清理、往来款核对与汇算申报,欢迎联系广西金岛财税。请通过官方网站获取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