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2026年2月,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正在进行中。小型微利企业作为享受税收优惠的主力军,如何准确适用政策、正确填写申报表,是当前财务工作的重点。南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已于2月5日发布相关热点问答,本文结合官方答复为企业梳理要点。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根据上述公告,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5%;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也为5%。
简化理解: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统一按5%实际税负缴纳企业所得税。
1. 申报即享受
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预缴申报或汇算清缴申报时,系统将根据填报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应纳税所得额等信息,自动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计算减免税额,企业无需备案,申报即可享受。
2. 资料留存备查
虽然无需备案,但企业应自行留存以下资料备查:
所从事行业不属于限制和禁止行业的说明;
从业人数的计算过程;
资产总额的计算过程。
问1:企业上一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今年可能符合,预缴时可以享受优惠吗?
答:可以。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可直接按当年度截至本期末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应纳税所得额等情况判断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符合条件的,预缴时即可享受优惠。
问2:企业汇算清缴时发现不符合条件,已享受的优惠如何处理?
答: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但汇算清缴时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税款。
问3: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如何计算?
答: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 =(季初值 + 季末值)÷ 2
全年季度平均值 = 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 ÷ 4
提前测算:在汇算清缴申报前,先自行测算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避免申报后因数据误差需更正。
关注临界点:应纳税所得额刚好超过300万元的,无法享受优惠,需按25%正常纳税。建议合理安排收支,控制在300万元以内。
保留备查资料: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计算过程应形成书面记录,以备税务核查。
政策速查:
| 政策名称 | 发文机关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
| 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税务总局 | 2023年第12号 | 2023-0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