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汇算清缴期间,南宁市许多企业关心自己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除了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这一硬指标,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的计算方法也容易出错。本文为您详细拆解计算公式,助您准确判断。
| 指标 | 标准 | 备注 |
|---|---|---|
| 应纳税所得额 | ≤300万元 | 按年度汇算清缴数据 |
| 从业人数 | ≤300人 | 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
| 资产总额 | ≤5000万元 | 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
这两个指标均按全年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分两步:
第一步:计算季度平均值
季度平均值 =(季初值 + 季末值)÷ 2
季初值:指季度初的月初数据(如1月1日、4月1日等)
季末值:指季度末的月末数据(如3月31日、6月30日等)
全年季度平均值 = 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 ÷ 4
假设南宁市某企业2025年各季度数据如下:
| 季度 | 季初从业人数 | 季末从业人数 | 季初资产总额 | 季末资产总额 |
|---|---|---|---|---|
| Q1 | 280人 | 290人 | 4800万元 | 4900万元 |
| Q2 | 290人 | 295人 | 4900万元 | 4950万元 |
| Q3 | 295人 | 300人 | 4950万元 | 5000万元 |
| Q4 | 300人 | 298人 | 5000万元 | 4980万元 |
计算过程:
Q1从业人数平均值 = (280 + 290) ÷ 2 = 285人
Q2从业人数平均值 = (290 + 295) ÷ 2 = 292.5人
Q3从业人数平均值 = (295 + 300) ÷ 2 = 297.5人
Q4从业人数平均值 = (300 + 298) ÷ 2 = 299人
全年从业人数平均值 = (285 + 292.5 + 297.5 + 299) ÷ 4 = 293.5人 ≈ 294人(四舍五入)
全年资产总额平均值按同样方法计算,结果为约4920万元。
结论:该企业从业人数294人(≤300人)、资产总额4920万元(≤5000万元),若应纳税所得额也≤300万元,则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Q1:年中新成立的南宁市企业如何计算?
A:开业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经营季度计算。例如6月成立,则计算Q3、Q4两个季度的平均值后,除以2(实际经营季度数),再乘以4(全年季度数),但具体申报时系统会自动处理。
Q2: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是否计入?
A:是的。从业人数包括与南宁市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Q3:计算结果有小数怎么办?
A:按四舍五入取整数。
建议企业在汇算清缴申报前,使用上述公式先行测算。如发现某项指标接近临界值(如从业人数299人、资产总额4990万元),应仔细核对各季度数据是否准确,避免因计算误差导致错失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