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6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函〔202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实行每月或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6年8月申报期截至8月17日。主要原因是8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8月17日。
对于南宁、柳州、桂林等地的企业,8月17日是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预缴等税种的申报截止日期,请合理安排时间,避免逾期。
| 税种 | 申报期限 | 备注 |
|---|---|---|
| 增值税(按月申报) | 8月17日 | 一般纳税人按月申报 |
| 消费税(按月申报) | 8月17日 | 按月申报纳税人 |
| 企业所得税(按季预缴) | 已结束(7月15日/31日) | 第三季度预缴10月申报 |
| 个人所得税(按月扣缴) | 8月17日 | 工资薪金扣缴申报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月17日 | 随增值税、消费税申报 |
|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8月17日 | 随增值税、消费税申报 |
| 印花税 | 8月17日 | 按月/按季申报 |
| 资源税 | 8月17日 | 按月/按季申报 |
8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期限顺延至8月17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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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完成后,通过电子税务局在线缴纳税款,确保在8月17日前完成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此外,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未按期申报纳税,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将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合理安排时间:建议提前完成申报,避免最后一日系统拥堵
核对申报数据:确保申报数据与财务报表一致
确认缴税:申报不等于缴税,需确认税款已缴纳
保留申报记录:申报成功后保存截图,作为已申报凭证
如您对8月纳税申报有疑问,或希望委托专业机构代为申报,欢迎联系广西金岛财税。我们提供税务申报代理、税务合规等一站式服务。请通过官方网站获取联系方式。
政策依据
| 政策名称 | 发文机关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官方链接 |
|---|---|---|---|---|
|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6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 税总办征科函〔2025〕64号 | 2025-12-10 |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24/c5245729/content.html |
| 温馨提示:8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8月17日 | 国家税务总局 | — | 2026-08-03 |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39/c5251581/content.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