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税务12366就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是否可以网上办理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答:可以。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答:登录电子税务局,路径为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模块,点击“新增报告”,填写跨地区经营基本信息后提交即可。
答: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或在省内跨县(市、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答: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的有效期限根据合同执行期限确定。合同执行期限超过180天的,按照合同执行期限确定有效期限。
答: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结清税款、缴销发票,并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
答:未按规定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影响纳税信用。
答:可以。广西金岛财税可协助企业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异地预缴、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等全流程服务。请通过官方网站获取最新联系方式。
政策依据
| 政策名称 | 发文机关 | 发布日期 | 官方链接 |
|---|---|---|---|
|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可以在网上办理吗? | 广西税务12366 | 2026-04-29 | https://guangxi.chinatax.gov.cn/nsfw/nszx/rdwd/202604/t20260429_43263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