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是广西金岛财税的代账客户,在实际经营中经常遇到一些琐碎但重要的问题。能否集中解答一下关于发票、成本和零申报的几个常见疑惑?
如果公司当月没有任何经营行为(无收入、无成本费用、无开票、无员工工资),可以零申报。
如果公司发生了费用支出(如办公室租金、水电费、工资),即使没有收入,也应如实填写成本费用进行申报,此时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即亏损),可以结转以后年度弥补,但不能做零申报。长期零申报且具有开具发票能力的企业,是税务稽查的重点关注对象。
如果是借款,公司需与老板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利息(若无息,税务上可能视同有利息收入进行调整),公司账务计入“其他应付款”,支付的利息需老板提供发票给公司入账。
如果是投资款(增资),需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然后公司账务计入“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
如果是老板无偿赠与,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切忌长期混乱地挂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
我们鼓励客户随时提出公司经营中遇到的具体账务税务问题。规范处理每一个细节,正是企业财税健康、远离风险、稳定经营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