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伊始,许多南宁企业已开始规划年终奖的发放。对于企业主和员工都非常关心的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问题,国家已出台了明确的延续性政策。了解这项政策,有助于企业合规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也能让员工清晰知晓个人权益。

政策核心:两种计税方式自主选择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该项政策已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该政策的核心在于,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即通常所说的年终奖)时,计税方式可以“二选一”:
单独计税: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而是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公告所附的月度税率表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合并计税:选择将年终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一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与时效
政策文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
执行期限: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官方链接:相关政策全文可在福建省财政厅等官方平台查阅。
广西金岛财税提示
对于发放年终奖的南宁企业而言,财务人员在预扣预缴时需注意操作方式。通常,在个税扣缴系统中发放年终奖时,可以选择按“全年一次性奖金”项目申报,即为员工按“单独计税”方式预扣税款。最终哪种方式对员工更有利,需在次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才能最终确定并选择。建议企业将此政策告知员工,便于其进行个人税务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