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税务12366就发票红冲的时间限制和开具发票的信息要求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答: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冲流程,开票方或受票方需在72小时内进行确认(无需确认的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该流程自动作废,仍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应重新发起流程。
答: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以下信息:
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信息
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答: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答: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答: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务,以及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收取预收款,应当自收到预收款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
答:
红冲没有时间限制,但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红冲需72小时内确认
未在72小时内确认的,流程自动作废,需重新发起
红冲后需相应进行账务处理和纳税调整
答:可以。广西金岛财税熟悉发票红冲流程和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操作,可为企业提供发票管理辅导、红冲操作指导等专业服务。请通过官方网站获取最新联系方式。
政策依据
| 政策名称 | 发文机关 | 发布日期 | 官方链接 |
|---|---|---|---|
| 〖12366近期热点问答〗7月9日~7月14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2026-07-14 | https://www.nanning.gov.cn/jdhy/rdhy/t668089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