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新规:500万元分界线,混合用途资产如何抵扣?

2026-03-26 1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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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新规发布!500万元成为关键分界线,混合用途资产如何抵扣?本文详解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年第15号公告。
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新规:500万元分界线,混合用途资产如何抵扣?

政策背景

2026年1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发布〈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5号),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等长期资产的进项税额抵扣规则进行了明确。

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新规:500万元分界线,混合用途资产如何抵扣?

一、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的核心规则

关键分界线:500万元

资产原值抵扣规则后续处理
≤500万元无论是否混用应税/免税项目,进项税全额抵扣后续无需做转出调整
>500万元先全额抵扣再按资产类型逐年调整不可抵扣部分

二、混合用途资产的抵扣处理

对于既用于应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免税等项目的长期资产:

  1. 原值≤500万元:可直接全额抵扣,无需区分用途。

  2. 原值>500万元:先全额抵扣,再按当期实际用于非应税项目的部分,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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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 已抵扣进项税额 × (非应税项目使用时间 ÷ 总使用时间)

三、例外情形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办法:

  • 租入资产

  • 工地临时建筑

  •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存货核算的开发楼盘

四、资产重组中的进项税额处理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纳税人因实施资产重组被合并,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抵扣。

五、广西金岛财税提示

  1. 资产清查:对固定资产进行梳理,区分≤500万元和>500万元两类。

  2. 用途跟踪:对于>500万元的混合用途资产,需建立使用台账,记录用于非应税项目的时间。

  3. 准确计算:按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避免多抵或少抵。

  4. 政策衔接:新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不一致的以新办法为准。

政策依据

政策名称发文机关发文字号发布日期官方链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年第15号2026-01-30https://guangxi.chinatax.gov.cn/xxgk/zfxxgk_22500/fdzdgknr/zcfg_22514/zcwj_22515/202602/t20260205_428944.html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年第13号2026-01-30https://guangxi.chinatax.gov.cn/xxgk/zfxxgk_22500/fdzdgknr/zcfg_22514/zcwj_22515/202602/t20260205_4289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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