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因自然灾害遭受资产损失,如何申报税前扣除?留存备查资料清单

创建时间: 2026-07-24 12: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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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景

2026年7月,广西遭遇严重洪涝灾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企业因自然灾害遭受资产损失,如何申报税前扣除?留存备查资料清单

一、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核心政策

1. 可扣除的损失范围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损失,包括

  • 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

  • 转让财产损失

  • 呆账损失、坏账损失

  • 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

  • 其他损失

2. 扣除方式

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3. 申报方式

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

  • ✅ 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 ❌ 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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