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资质还有类别和等级的划分吗?

2021-08-03 17: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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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照其所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建设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
劳务资质还有类别和等级的划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照其所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建设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并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范围内进行资质审查。

劳务资质还有类别和等级的划分吗?

所以,各施工企业都需要相应的资质证书,而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则在2015年3月1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施行前划分为13类劳务施工企业资质。

一、木工工程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二、砌筑工程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三、粉刷施工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四、石制作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五、涂料施工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六、钢筋施工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七、混凝土施工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八、脚手架施工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九、模板施工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十、焊接施工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十一、水暖电安装施工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十二、钣金分包企业的资质标准。

十三、架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但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许多劳务公司在没有上述13项资质的情况下,也大量承包了分包项目,因为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很多时候发包企业也很难找到完全对应资质要求的劳务分包商,导致了大量的纠纷和损失。

劳务资质的要求。

幸运的是2015年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5条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三个序列。建设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征分别分为若干个资质类别,每一类按规定的调解划分资质等级。建筑劳务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

所以从2015年3月1日起,劳务施工企业无需对劳务施工资质进行分类和等级要求,只需要企业具备劳务资质和安全生产资质即可。

三是司法审判实践。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承包人具备施工劳务资质,但不符合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所规定的类别和等级的,应认定为劳务分包合同生效。

由于《合同法解释一》第3条规定:“当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效力时,对于原合同法生效的合同,适用当时的法律合同无效而适用合同法合同,则适用合同法。根据合同法维护合同效力稳定的理念,对此类合同认定为有效的合同更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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