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册代理人的简单介绍

2021-08-17 11: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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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时会接到客户A公司的紧急诉求,因其影响范围之大,性质之严重,我们觉得很有必要将其作为典型案例,和大家一起分享,敲响警钟,避免大家因为一时的疏忽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香港公司注册代理人的简单介绍

我们有时会接到客户A公司的紧急诉求,因其影响范围之大,性质之严重,我们觉得很有必要将其作为典型案例,和大家一起分享,敲响警钟,避免大家因为一时的疏忽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香港公司注册代理人的简单介绍

客户公司是于2014年成立的一家香港公司,曾更换过多次秘书管理服务公司,但这个过程中一直没有递交ND2A【即“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停任/委任)”】。自2017年开始,转与瑞丰德永建立了服务合作关系。但由于该公司一直未递交ND2A,结果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信息显示该公司同时拥有两家秘书服务公司的存在,且之前代理秘书服务的公司并未获取“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最终导致:虽然该公司年审正常 但还是被香港公司注册处通知要强制除名(香港公司注册处已显示除名中)。

什么是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

据香港公司注册处发布的“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发牌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第1章内容所示:根据《打击洗钱及反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615章),自2018年3月1日起,任何人在没有牌照的情况下在香港经营信托或公司服务业务,即属犯罪。

同时,该《指引》还列明了在香港无牌经营信托或公司服务业务的后果:

一经定罪,可被处罚款 100.000 元及监禁六个月。

信托或公司服务持牌人亦须遵从香港法例第615章《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附表2所载有关客户尽职审查及备存记录的法例规定。

取得合法牌照需满足“适当”人选准则

在新发牌制度下,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须向公司注册处处长申请牌照,并须符合“适当人选 ”准则,方可在香港经营提供信托或公司服务的业务。

所谓“适当人选 ”准则,简单来说,通过该准则即被判定为财政稳健、称职、诚实、信誉良好及可靠的人士,并严格遵守《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中的客户尽职审查及备存纪录,并将主动加强情报交流,协助追查洗钱犯罪,维护金融秩序。

这无疑对所有信托及公司服务提供者提出更专业、严格和高资质的要求,企业必须通过一系列的面试、调查和审核才能取得合法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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